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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二卷:会挽雕弓如满月,射天狼 第三十一章 决战匈奴——天使之城

请叫我秦三世 可汗 7699 2022-05-08 10:31

  第二卷:会挽雕弓如满月,射天狼第三十一章决战匈奴——天使之城

  有一位楼兰姑娘

  从这里走过

  留下一片香。

  这是裴徵在那个时代里很喜欢的一首歌,歌声里粗旷豪迈的声音很轻易的就可以把他这个几乎没有经历过爱情的男人引入那粉色的幻想中。铁血的男人,并不是没有柔情,而是因为他们把柔情放在了心里的深处,而把作为一个男人所应该担负起的责任与义务放在了第一位。而在对楼兰动手之前,他就曾经站在地图之前,久久凝望着那片叫做楼兰的土地,幻想着绝美娇羞的楼兰新娘。

  在国人的脑海中,提到楼兰时,总是会和大漠戈壁上那荒芜的废墟和偶尔可见的枯萎胡杨,并幻想着,多少年前,这里会是模样。而在这个时代,在柯尼斯堡还没有成型之前,楼兰古城——这座耸立在绿水碧波间、溪流纵横、斜阳无限的绝美城市,当之无愧的成为了这个时代的天使之城。

  她没有这个时代世界第一大城市临淄的虚华与繁芜,也没有这个时代最强大帝国首都咸阳的那种厚重与肃杀。她,就好像那夏夜月下松影中浣纱的小家碧玉,安宁、温柔,又不失委婉的妩媚。这就是楼兰人所建立的首都,他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也是被无数后人所热情歌颂的完美之地。

  不过,此刻就算是真正的那些长了翅膀的鸟人(天使)把它们地城池搬到了大秦帝国步兵们的面前,我帝国勇士也会用轻蔑的眼神和整齐的步伐把他们变成一团废墟!

  现在的楼兰城里。站在精致的城头放眼望去:最远方的天际,遮天蔽日地狼烟之下,是黑色的甲胄组成地滚滚洪流向着前方逼近,已经接近断流的塔里木河完全无法阻挡这支强悍军队的前进,他们组成的洪流如同九天神灵的惩罚,以黑云压城之势义无返顾的跨越塔里木河,向着河对岸的三族联军地军营扑来。最前列。依然是大秦帝国最引以为自豪的弩兵方阵,平端弩箭的士兵凝目前方。灿黄色的箭头平指敌寇。

  就在今天的早上,三族联军得知秦军已经开始生火做饭,便把近三万战士沿河岸布置,以最强劲的弓箭手搭配大量的刀盾兵掩护,列队河岸。从远处看去,一红一黑,两条蜿蜒的巨龙把塔里木河两岸化做血肉城墙。身为三族联军统帅地乌孙国王慑于秦军强弩的威力。为了达到万无一失的目的,还把乌孙、月氏两族所能找到和临时建造的城市攻防器械都排列在了步兵的后面,作为支援武器。

  不过他如果能知道此地秦军主帅韩信地观阵心得,一定会气的吐血而死。秦军远道而来,最怕的就是敌人利用地形的优势,在河流上游或者流速高的地区设置堤坝,然后佯北yin秦军追击,然后以洪水为辅助。淹死自己。虽然韩信经过几次大规模的对外作战,已经在秦军内部获得了“鬼才”的称号,向来以用兵为奇而不与敌正面硬撼著称。可哪个秦军将领不知道,只要是被大秦军队正面对上的敌人,还真没有几个对手能从大秦雄师这里找回点尊严的,同样韩信也不怕。或者说。现在他甚至很希望敌人会依仗人多和地形优势,对秦军一哄而上,这样就他们那八万草寇般的军队,他还真不放在眼里。当然,以水火来辅助进攻,就是他绝对不愿意看到地了。

  这样,就很容易理解,为三族联军把城市攻防器械摆设出来后,韩信反而长长舒了口气,这证明。他最为担心地一点。敌人反而为他吃了一颗定心丸。所以早已经整装待发的秦军步兵立刻列阵前进,不过被裴徵戏称为这个时代秦军“隐刀”地突击骑兵却没有出现。

  中原大地。物产丰盛,可这却改变不了大自然的物理规律。虽然轩辕一族使用骑兵在世界上也算是前几名的,可因为中原地区一来无大型草场,二来气候相对温和,所以并无良马产出。反观一直生活在大草原之上,备受严寒煎熬,历尽波折的匈奴人和西域乌孙人等游牧民族,却因为地利之便,大量出产良马。到了后来,各地交往逐渐多起来后,就连居住在青藏高原上的上古羌人使用的战马,也要远远超过中原地区。做一个最简单的举例:匈奴战马一向是以厚重的全马掌来保护马蹄的,就算装上全马掌,他们的战马耐力也可以在十里内追上秦军的一般骑兵。而这种情况下,秦军的战马只装了半圆形的马掌,仅把马蹄的周围保护在中间而已。

  在这个时代里战马性能直接等于后代坦克的性能,非常不幸,就拿二战坦克来做比较,匈奴战马是德军的、乌孙战马是苏军的、羌人战马是美军的,那秦军战马就只能是一战时期的。如果不是秦军士兵训练有素且有血战之心,恐怕单这一个劣势,就足以让帝国雄师饮恨于草原大漠之外。

  如果说坐骑质量问题还可以用士兵的勇猛来做弥补的话,那另外一条就是无法弥补的了:战马实在太少。这个少是相对而说,以现在大秦帝国疆域和国力,至少可以养活二十万骑兵,毕竟咱们不是西域那些修圈城墙、养几百户百姓就自称国家的。可非常遗憾,把帝国内可以抽调的战马全部集中以后裴徵很无奈的发现,只有不足十二万,这其中还包括两万御林军和至少四千要留下集中配种的战马。其中质量还算可以的巴蜀战马则只占一个非常小的比例。这让郁闷中的裴徵无数次畅想大宛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如果大秦百万雄师中有五十万以汗血马组成的骑兵,那还不是想踩就踩谁了?不过这样地想像也只能是想像。至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秦军将领在指挥战斗时,还是把骑兵放在了后面,作为战略预备队使用,就好比韩信现在。

  宽达十五里战线,在广袤的沙漠中虽然算不上,但在士兵的眼中。却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宽广。就在这么宽广的战线上,三族联军的士兵眼睁睁的看着对面四个整齐地步兵队列一字排开。遮天蔽日的从眼前整齐压来。在他们地上空,黑色的大秦帝国军旗迎着戈壁里肆虐的风沙,发出阵阵怒吼。

  “标定一千步,形阵!”秦军前列值星军官大声喊着,紧接着,命令被一排排的口头传递出去,四支五千人的步兵方阵以标准行军阵型在六步前进中。变成了标准的迎敌队形。而大秦帝国的军队区别于其他军队最重要地一点就是,军官必须走在队列的前面,所以在弩兵的间隙中,军官等级从中间向两翼逐渐降低。凡是遇敌,军官必须以身作则,拼死力战,这也是秦军战斗力空前强大的一点。、

  而要说到韩信为把步兵都列成一条散兵线平压到一线,不留后说。那是因为他的周围整齐的站立着两个骑兵方阵——由最精良的西域战马组成的五千人、披挂简单铁甲、装备马镫地重骑兵。如果把帝国军队比做猛虎,向来骁勇坚韧的步兵就是猛虎的双爪,那真正能作为撕裂一切的虎口,就是大秦帝国的骑兵。只要他们出现在战场上,就没有任何人敢于轻视他们的存在——哪怕他们地人数再少。裴徵“携带”到这个时代的马镫、战刀之类的武器,不过是让帝国的虎牙更尖利些罢了。因为虎牙无论时候,都是虎牙。

  “标定七百步,行盾!”秦军军官再次下达命令。之前经过细作和实战检验,乌孙人、月氏人乃至楼兰人中,也就是月氏人的战斗力强一些,和匈奴人不相上下;乌孙人略次一些,可战术水平却因为和大秦交往频繁而高出其他两人一截。他们的弓箭等远程武器最高射程不过七百步,所以秦军步兵放弃了以往和匈奴作战时“千步举盾”的战术。

  在塔里木河对岸,一直翘首张望的乌孙国王看着远方威武整齐的秦军,心中无限感慨。天要亡他。以往时节里。塔里木河都是水草丰茂的地方,不然也不会成为罗布泊地一大源头。可现在语气说她是条河还不如说是条小溪。至于和秦军步兵正面决战,就算他手头地兵力增加一倍,他也不愿意看到。

  不过想归想,战争既然已经发动,那它的车轮就必然会将失败者碾成齑粉,而作为交战方,自然无论谁不希望被碾碎地是自己。

  “命令联军弓箭手开始压制性攻击,抛石器等秦军进入三百步后开始发射,楼兰的一万三千步兵作为预备队守备弓箭手后,四万月氏、乌孙骑兵呈百列纵队列队,准备出击!”虽然很不情愿的和秦军进行了正面交锋,可乌孙王的安排依然可以说是中归中举,以求万全。至于他为不利用骑兵和地形的优势伏击秦军——秦军是那么容易伏击的?韩信是那么容易伏击的?秦军+韩信的组合,谁能在军容鼎盛时伏击到他们?

  不过这时候联军中却出现了一点点不和谐的声音,只是那么一点点:除了楼兰御林将军、月氏王和他们的部下之外,就连乌孙王自己的属下都没有立刻跑去执行命令,而是把头转向了乌孙王身后,脸上挂着一道淡绿色轻纱的绝美华服女子。

  命运,总是喜欢在最要命的时候和最无辜的人开致命的玩笑。前面,三万联军对抗两万秦军步兵,宽阔的战场上,双方的距离近到了可以看清楚对方的面容,矗立前方的三族联军弓箭手已经把长长的羽箭挂在了弦上,被逼到灭族边缘的他们双眼中燃烧的是死灰的绝望,决心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族人的安全。而他们对面的两万秦军步兵眼中,则充满了对敌人的无视和对战功的狂热,按照帝国军人的一般看法,敌人是直接等同于金币的。

  若把两方全部预备队算在内,那总共高达十三万地大军就集中在楼兰城二十里外的塔里木河畔。掌管战事方向的军官却要听一个妙龄女子的决定。那双如燕尾剪秋泓般明媚的美眸深处,竟然隐藏着多少谋略?在离开莫顿单于后,她为又到了这个无论是实力还是地利都远不如匈奴的乌孙部落?

  “大王此法只不过求个平局罢了,可依臣看来,没有人能在秦军面前保持平局。”美人轻启朱唇,薄纱舞动:“大王把激动能力最强的四万骑兵列在了最后,若秦军步兵与我军步卒相接。然后突然挥骑兵从中间突破,那我们地骑兵就会变成步兵。若大王可以在两军步兵相接之前。一百步距离时,突然出动骑兵,四万铁骑分做两队,分别由中间杀出,在两军都无法出奇谋之下,以我军奋力死战之决心,必然能用连续攻击打破韩信不败的神话。不知道大王以为此计如何?”

  “此计谋甚好!我骑兵以逸待劳,又可以集中优势兵力连续两次冲击敌人,再配合以步兵正面强攻,必然可斩那徒有虚名地韩信于塔里木河!”站在下手边一贯见好处就上、见危险就溜的贵霜贵族故做指点江山状,豪迈的指着五里开外、庞大整齐的秦军方阵,仿佛下一刻,他的部队就能像敲鸡蛋般打烂这支帝国雄师,把他们的主帅擒杀在佳人面前。听说自从乌孙王得到佳人后。还从来不曾碰到过如此佳丽,只因为她许诺,只有擒杀大秦帝国上将军以上军官,才可以得到她的邀请,进入她地帐房。

  一想到可以和这个让三族贵族都垂涎不已的美人在她的香闺里共尽良缘,这个月氏人的贵族立刻觉得那股离开他五十多年的英雄气冲上大脑。恨不得立刻亲自上前线,好像他那像鸡架子般瘦弱的身体,真能砍多少虎狼般的大秦勇士似的。

  当然,对面虎视眈眈地大秦雄师并没有给他任何多去意yin的机会。两万秦军以两个方阵突前,两个掩护侧翼的雁翎型正面压来,冒着联军凶猛的箭雨,他们连看都没有去看身边倒下的兄弟。

  “标定三百步,弩机齐射!”在敌人箭雨中依然昂首直立的秦军前锋军官大声命令道。

  顿时,早已经把望山对准敌人脑袋地秦军步兵方阵停在了三百步外,两千弩兵几乎是在同时对敌人进行了第一轮压制性射击。锋利的帝国制式流线型箭头在三百米距离上轻易的穿透了联军由刀盾兵组成的防线。甚至有些弩箭直接透过第一个人的身体,把两个人钉在了地上。

  第一轮射击完毕。立刻起身后撤,第二排弩手立刻向前半跪在地上,双手持弩,稳定瞄准后再次发射。然后又向第一排弩手那样退回到第三排,再由原来第三排弩进行攻击。这个被后代称为是世界上最经典的三排阵射击方式早过了欧美军事家的估计,提前一千三百年出现在了地球上这个还没有热兵器的时代,撕裂了一个又一个敌人的防线!

  在秦军根本不在乎自身伤亡的猛烈箭雨攻击下,那些装备和大秦军队相比就像正规军和游击队之区别地联军很快招架不住——不是战死地人太多,而是害怕了和这么悍不畏死的对手正面对绝,尽管他们地人数此刻是敌人的五倍。不过话又说回来,就连装备比秦军还高的东方六国,也很少有多少将领敢于在正面战场上的野战中,摆开阵势,和秦军好好打上一仗。被誉为战国四大将中的赵国两位倒是不乏击溃秦军的辉煌战果,可那怎么说一来那都是咱们中国爷们关起门来自己掐,而来廉颇擅长防守反击、李牧擅长骑兵野战,也鲜有正面硬撼的战绩。

  至于被联军匆忙拉上战场的城市攻防武器,则根本没有发挥出他们的威力来。原因很简单,韩信这小子在看似平常的步兵方阵中间硬加了一层,一层足以让敌人魂飞魄散的长弓兵!这些一直隐藏在刀盾兵大盾牌下的弓箭手精锐以他们那些射程可以最远到千米的劲弓在不到三百米的距离内,以低弧度跨射的方式把羽箭像泼水般盖向敌人的工兵,甚至在那些木头打造的攻防武器上,都布满了一层雪白的箭尾。

  韩信这个有些小聪明的招数却让对面的联军吃了大亏,他们如何能在抵抗数千秦军弩手的情况下,再防备着天上不时呼啸而落下的羽箭?

  “让骑兵出动吧。”佳人幽幽的叹了口气,苍天似乎总是不和她站在一起,无论是在匈奴时还是在这里,她的每一条计谋如果交给帝国军队来执行,则都会成为一剑封喉的利器。可放在外族这里,不是兵员素质不行,就是军官根本不会指挥。毕竟,只有傻到极点的人才会把自己擅长战马的士兵拉下马来和秦军步兵正面一较长短?现在她建议出动骑兵,也不过让联军在死亡之前,迸发出点光辉吧。想到这里,她的眼睛又投向远方的蓝天,一丝难以排解的愁绪涌上胸口,天下之大,又有哪里是她的容身之所?

  骑兵出动!

  不要误会,不是联军骑兵出动,而是在毫无预兆间,韩信亲自带领一万骑兵越过步兵方阵,挥舞着遮盖寰宇的战刀向联军猛冲而来。大秦帝国的骑兵,向来只用敌人的头颅来清洗印有帝国黑龙徽章的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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