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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八十六章:丢人的魔宠

  在李致走了以后,骰子之神加班加点地把图书馆里面的书全部筛选了一遍。

  然后别有心机地把预言系的一级法术:通晓语言给删除了。

  接着又看了一眼被自己坐在屁股底下耐色之卷手抄本。

  这玩意还是人道毁灭比较好吧?

  要不再来一个恒定魔邓肯解离术,给他留一个惊喜?

  李致觉醒的貌似是奥术师体系来着?要不放一只费林魔葵吧?

  回到副本空间里面的李致醒来的时候是在趴在一个课桌上的,动作与上课时候睡觉的学生无异同。

  不过不是刚开始时候的学校,而是在山中三座楼的其中一座。

  没想到这三栋楼原本是一个学校,不过后来废弃了,现在看来,这里也曾有一段过往的年岁。

  桌子上还有些许水渍,像是沉睡时无意识流下的口水,但当他回归以后,突然而来的惊醒让他坐直了身子。

  一根银线连接着他的嘴角和桌面。

  “恶……”极其不雅的形象以及半边脸上黏糊糊的感觉,让李致赶忙擦了一下嘴角。

  然后手背又是满手的水渍。

  似乎更糟糕了啊。

  大概过了几分钟以后,在楼道尽头的卫生间,水龙头漱漱地流下一道水柱。

  然后又过了一分钟,李致甩干了脸上残留的水。

  凉凉的。

  这所学校内是悄无声息的白天,吸一口气都能闻到陈旧的气息,莫名的出来一股怀旧的感觉,如离村多年的孩子回村之后又来到了曾经熟悉的小卖部。

  坐回原来的位置,一张棕黑色的课桌椅子连在一起的座位,这里靠窗,窗外就是那棵松树,有些枝芽离窗户很近。

  外面是万物争喧的时代,唯独这里岁月静好。

  而昨晚的多目人和奇形怪状的各种珍奇异兽都像是一场梦。

  思绪从过去回到现在,李致对着桌上刻上一个法术印记。

  施法过程,其实也就是他在自己脑子里面做了一个log。

  然后这个log就出现在了桌面上,散发着淡蓝色的光芒,并且只要他想,这个印记随时可以加亮或者隐藏。

  只不过再怎么加亮也不可能成为灯泡。

  以他现在的能力,最多能摁出个巴掌大小的印记。

  这个法术没有消耗他的奥术值。

  接着他又试着进行了一次召唤。

  寻找魔宠,在规则上来说,是要按照角色阵营来决定初始魔宠的。

  通常情况下,被召唤出的魔宠都不是召唤者能决定的,就好像你抽卡不可能百分比抽到你想要的,想召唤呆毛王却召唤出了十冷里面的呆毛一样。

  李致觉得,如果可以的话,他倒是想召唤出一条龙什么的,然后玩玩养成,转职龙骑士,遇上敌人就来一口蛤蟆油炎弹……在这里应该叫做龙息。

  然而,伴随着身上魔力被抽取到额头,身体不自然的一阵抽搐,在咒语声的余音中,出现在李致面前的,是一团貌似毛线团的东西。

  “塔克里!”这团无定型的生物在李致的掌中扭曲着身体,做着秒速不到一毫米的蠕动,具象出来的萌萌大眼看向李致,体内又喊出一声脆脆微弱叫唤“塔克里!”

  李致嘴角抽搐地抓了这颗白团子两下,然后惊奇地发现自己的指头穿过了它外层的触手,直接抓进了里面。

  此时如果要描写这只白团子的行为,博大精深的汉语中有一个短语:打蛇随棍上。

  它从一个团形丸子突然拉长到了李致手掌的大小,然后慢慢地将其包裹起来。

  内部有些温暖的绒毛包紧了李致的右手,而外面,也是一层白色的毛发和在一堆发海里的大眼睛。

  它成了一副手套。

  然而,曾经与它同类有过亲密接触的李致决然不会被它的这幅外貌所蒙蔽。

  他一只手抚上了这只手套。

  就算再怎么萌又怎么样,这些毛都是微型的触手!它都是修格斯!都是眨眼就能吃掉一个人的暴力王!

  一边警告自己,一边却对着那一撮毛团子狂撸。

  显然,这只与众不同的修格斯在对人类的魅惑中,获得了一个不小的成功。

  李致直接把脸都埋了进去。

  夏日海边沙滩的味道,毛在自己的脸颊如微风抚过,一如春风和煦惹人醉。

  狂吸了一大口,李致觉得去他喵的龙吧!那种长满鳞片的生物果然还是没有到手的毛团实在。

  再看手套上的两只眼睛,也是惬意地半眯着。

  “塔克里~”在它无法被抵御的魅惑中,李致承认了它的魔宠地位,并且发现这只与众不同的修格斯除了是白化病以外,还是自古以来混乱邪恶的克苏鲁神话生物中的一股清流。

  首先,它是一个混乱善良的修叽。

  在两者之间共享的记忆里面,李致得知了这个小家伙是被驱逐出来的。

  原因除了白化病跟修格斯墨绿色的皮肤相差甚远以外,自古以来,修格斯家族的骄傲——它们拥有最多的触手,这份荣耀居然被这个新生儿丢了。

  它的触手上长满了毛!

  这一点不修格斯!

  这比修格斯家族所知道的一切都要可怕。

  它被视为不详,也被视为……

  “丢人!你退群吧!”李致总结了一下它被驱逐出来的原因。

  然而,这只修叽似乎对之前的遭遇并不怎么在意。

  反而是被驱逐之后,啃水果的那些日子记忆比较深刻。

  这只修叽吃素的,而且极其喜欢吃素,除了吃货以外,似乎就看不到其他有战斗力的地方了。

  偶尔炸炸毛,吓一吓跟它抢食的飞鸟。

  ……所以也就怪不得会被喊作丢人了。

  更为丢人的是,过去了差不多十几年,这只修格斯的体型一直都没有过多少改变。

  在它的记忆中,有一年它跟一只鸟的幼崽争食,靠着炸毛把那只鸟吓退了。

  然后第二年的某日,这只修叽团子趴在西瓜上啃的时候,一片阴影落在了它的头上。

  修叽:(。_。)?

  抬头一看,赫然是去年被自己吓走的那只鸟,现在都有自己四五倍大小了。

  当时它就弃瓜保命,化作一滩水往地下钻。

  跑远了还听得见后头那只鸟嗒嗒啄地的声音。

  死里逃生,真的丢人……

  如今再看看包裹着自己手,满是讨好的修叽,李致动了动手指,决定领养这只满眼都是“求包养”的微型修格斯。

  有毛就够!能撸即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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