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公开穿越者:文化入侵平行蓝星

正文卷 0200、降伏烈马如此简单?!

  林轩还是老样子,就定身在了当场。

  等林轩在回过神来,开始活动时。

  从地上薅起一把草。

  【逗呢,这怎么可能行得通,满地都是草,它干嘛要吃你手里的啊!】

  【哈哈哈,我也觉得,满地都是草,这马没可能吃林轩手中的啊!】

  【??????】

  本来弹幕都是在怀疑的,但是接下来,满屏幕都是问号。

  林轩乐呵的看着眼前的离群小公马吃自己手中的草。

  林轩启用‘极限时停’能力,回到了蓝星。

  在草原上呆了一段时间。

  草原上已经很少有野马了,所以林轩又回到了古代,在古代的草原上呆了一段时间。

  现代的古代的养马技巧学了一大堆。

  关键是实践到了如何引诱野马!

  抓捕野马,一般是直接绳套出动,把马王抓住,那么一整群马就会跟着马王走。

  把马群引入马圈,圈起来,再慢慢的驯服,一匹一匹的驯服。

  但林轩也学到了一些其他东西。

  比如,世界上其实是已经不存在野马的了。

  所有的野马,全都是家马放归或者外逃形成的种群。

  也就是说,野马本身就是被驯化过的动物。

  野性虽然不弱于其他普通野生动物,但是亲近人的这一点,是刻在dna里的。

  马非常的聪明,同时好奇心也很强。

  而且马观察物体并不容易看清楚,所以观察的时候喜欢正对看。

  这种情况下,就说明马已经被吸引了好奇心。

  这个时候,如果马观察到自己注意的东西是食物,是有可能上前吃的。

  这种好奇心特性,普遍存在于蹄类动物中。

  而剩下的,就是纯技巧了。

  保持什么样的动作能让马安心的靠近。

  马是世界上唯一一种能几乎看懂人类表情的动物,所以如果你心里就想着我要抓住它,那表达在脸上之后,你是不可能成功的。

  这一点刚好和另一种聪明的动物,狗,有些类似。

  绝大部分狗的智力其实并不能听懂语言,而是能判断人的情绪。

  然后猜测主人要它干嘛。

  当然了,种群数量多了之后,难免其中有非常聪明的,能直接听懂人话的网红狗,网上也不少。

  林轩保持着一个完全无戒备的状态,让马靠近。

  小公马在吃草的时候,林轩的另一只手,放在了小公马的脸颊上,抚摸。

  身体接触,当然是其中很关键的一步。

  如果这一步做不到,那一切都是白搭。

  如果很轻易就能做到这一点,说明马就是自来熟。

  林轩做动作的时候没有说话,因为马很容易能判断的出林轩不是在和自己说话,它就会疑惑,眼前的直立生物再和什么交流。

  从而产生疑心,然后跑路。

  林轩抚摸了一会儿后,马儿很享受这种抚摸。

  包括鸟类、哺乳类在内的绝大部分高等级动物,都会非常享受某些特定的抚摸。

  比如猫喜欢人抓他的下颚。

  狗喜欢人摸头。

  马就喜欢人类抚摸它的脸颊和颈背。

  小公马非常舒服,打着响鼻。

  【不是吧?这可是野马,这么快就亲近了?】

  【感觉林轩有某种除了穿越之外的特殊能力,为什么他无论干哪一行都能干的非常好?】

  眼前的小公马,身体几乎是白色的,唯有一双黑色的蹄爪。

  在龙国古代,这种马叫做白云映碳。

  如果反过来,浑身漆黑,蹄爪白色,就叫做乌云踏雪。

  这匹马虽然是小公马,但是肩高超过一米八,头高超过二米二,超标准的高头大马。

  比现在国际上流行的纯血马都要高大的多。

  观众都在等待着林轩的下一步。

  而林轩搂了搂小公马之后,就放手了。

  小公马见没吃的,就走了。

  “还是没到能直接驯服的程度,这匹马性格非常的烈。”

  林轩的话让网友懵逼了。

  这匹马性格烈?

  这哪儿看出来的啊!

  林轩:“其实马的性格烈,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种性格烈。”

  “马的性格和人是不同的。”

  “所谓性格烈,其实是依赖性强,对于原族群的依赖性强。”

  “很多这种依赖性强的马,没办法驯服,但!一旦驯服之后,就会一直追随主人,不离不弃。”

  这就跟狗有点类似了。

  有些狗,那是见了谁都摇尾巴,没办法看家,当宠物到是一绝。

  有些狗,除了主人任何人不能碰,甚至看到有人从主人手中接了东西,它都会以为这是在抢夺主人的东西,从而扑上去咬人。

  比如藏獒就是这一类型的。

  这在狗中有可能是智商低造成的。

  在马里,就和智商没关系了,纯纯的性格问题。

  不过林轩可没有准备就此罢休。

  林轩再次愣在原地。

  等林轩再活动起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大筐草!

  这是从地星带过来的。

  这里是艾斯格兰岛,就算这里附近温度高,但也没有高到青草遍地的程度。

  大多数时候这些马吃的是苔藓,还有枯草。

  新鲜的草出现后,很快就引起了一些马的注意。

  不过其他马看到林轩后,都不靠近。

  动物是以体型区分危险程度的。

  人类是直立行走的,所以在动物眼中看起来就是巨型动物。

  所以大多数动物对人类一点攻击性都没有。

  除非你露出后背。

  新鲜的草,但是在危险的动物面前。

  这就让马群望而却步了。

  而小公马再次走了出来。

  小公马的距离感很差,但是看得清草的样子。

  加上那芳香的味道,让它想起了夏季水草最丰茂的季节。

  小公马靠近。

  林轩抓起一把草。

  小公马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绝了,开挂去地星带鲜草过来。】

  【哈哈哈,为什么林轩玩儿蓝星ol可以作弊,我生活就那么凄惨。】

  小公马的咀嚼是很快的。

  马是不能反刍的,所以牙齿特别的锋利,如同石臼一样,把草磨碎,然后大口吞下。

  这也是为什么相马要看牙的原因。

  只要牙好,它就能吃得快,长得快,跑得快。

  这小公马的牙算不错的了。

  艾斯格兰岛上的马,部分可以活到四十岁,成年非常的晚。

  所以牙口极好。

  想一想也知道,这个地方的马匹,还是大型马匹,牙口必然是好的。

  林轩的草很快就被吃了大半了。

  林轩抬手把框藏到了背后。

  小公马绕着头去够林轩身后的框。

  林轩举起一根手指:“跟我混,就给你吃。”

  【就算马通人性,听得懂人说话,但是听得懂汉语吗?】

  【废话,这是野马,要是听得懂人说话,那就有鬼了,好歹得教一段时间才听得懂啊。】

  【哈,我有养马,我知道,这匹小公马现在已经听懂了,现在正在做思想斗争。】

  【不是吧?它怎么听懂的?】

  【它是看懂了林轩的表情,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明白了林轩的意思。】

  小公马最后选择了耍赖。

  林轩以养代替征服。

  小公马耍赖,意味着对于群体的依赖性,正在往林轩这个个体身上转移。

  林轩抬手,手里出现了一把嫩草,林轩轻轻的一揉搓。

  草叶碎裂,绿色的汁水粘在手指上。

  小公马闻了之后打着响鼻。

  林轩在抬手,手中的嫩草又消失了。

  “跟我混,我多的是这种草料。”

  【这种新拿出来的草,比之前的嫩草更吸引马儿。】

  【马的寿命和牙齿有关,牙齿磨损后,马就没了,所以马特别喜欢横向不需要发力就能碾碎的草,而且也特别喜欢汁水多的草。】

  像稻谷的秸秆,古代人为什么不拿来喂马?那玩意儿太难以磨碎了,马一不喜欢吃,而会降低马的寿命。

  而林轩拿出来这种草,是后世最贵的一种草。

  这草的价格,比人吃的米都贵。

  当然了,普通的草价格也很高,很多人都没想到遍地看得到的草,实际上售价非常高。

  小公马被震住了。

  此时正在思考。

  林轩又把身后的框拿了出来。

  小公马又低头要去吃。

  林轩再把框放到了背后:“怎么样,跟我混。”

  马王是什么?马王能带领马群找到水源,找到草,所以才是马王。

  马的竞争性非常强,对于族群依赖度高,但是对于马王的依赖度极低。

  这种特性用来训马,是非常好的手段。

  现在林轩告诉小公马,我要当你大哥。

  等小公马渐渐感觉出林轩和自己的族别的不同后,训马就完成了。

  小公马打着响鼻,磨蹭林轩的脸颊。

  这可是它主动的!

  和刚刚林轩抚摸它不同。

  林轩乐呵着把装草的框子放在地上,然后走到了小公马身侧。

  手摁住背部,用力一跃。

  马这种动物的腰,可以说是生物界最强。

  这点重量对于马来说轻轻松松。

  林轩爬上背,小公马也感觉到了,但是没有反抗,而是低头吃草。

  没有套缰绳,很难骑,但这匹马很聪明,所以林轩夹腿什么的,它能做出回应。

  做出回应意味着,可以骑!

  虽然距离训练有素的战马差了十万八千里,但如果只是代步,就已经成功了。

  【我靠,这就成功了?】

  【不是吧?】

  【这么简单?看起来好轻松啊!】

  【扯淡,我是牧民,林轩的水平起码是个老师傅,我自己肯定没这么轻易能获取马的信任,我见过的人里面只有我巴扎赫大哥有这个能力。】

  【厉害啊!】

  小公马吃完后,基本已经抱了,迈着雄健的步伐小踏步走着。

  向林轩展现着它的力量。

  林轩乐呵着用双腿发布命令。

  小公马就开始加速了。

  夹得越紧,马儿跑得越快。

  这高种厉方马帅的一。

  在地星,冰地岛马在冰地岛的语言中叫做法西,意思是‘抢眼的鬃毛’。

  生活在冰天雪地中的它们,鬃毛非常的长。

  而艾斯格兰岛的马长得高大,异常神俊。

  加上鬃毛同样很长,看起来霸气外露,同时又玉树临风。

  用玉树临风这个词形容马,一点都不过分。

  【好帅啊!】

  【浑身雪白,只有蹄爪是黑色的,加上至少三十多厘米长的鬃毛,真的好帅啊!】

  【这马放在古代,那必然和赤兔啊爪黄飞电啊的卢马啊一样出名。】

  马的体型,代表了力量。

  普通马,要承受一个青年战士加上三百斤的全副武装的盔甲做重骑兵,那是痴人说梦。

  而林轩的小公马,绝对轻轻松松。

  毕竟体型大。

  在苔原上跑了一圈,林轩一直在用语言辅佐动作一起使用。

  渐渐的,小公马已经适应了语言。

  林轩:“以后你就叫大白怎么样?”

  “律律律!”

  “大白,往左。”

  马的转向,和方向盘完全相反。

  方向盘是往右转,车就往右开。

  但是马是往右拉缰绳,或者拍打右侧颈背,它就往左跑。

  需要训练后才能适应人的习惯。

  不过林轩并没有刻意的训练,而是让马儿适应。

  它很聪明,知道自己做错了,知道林轩在提醒。

  很快,大白就适应了。

  而陈光孝一直在隔着一段距离的位置,记录着一切。

  【厉害啊,成功了!】

  【让大白离群,它会愿意吗?】

  而此时,的确已经到了训马最重要的一步。

  林轩俯身,贴着马脖颈,轻声细语:“以后你跟我混,不会亏待你的。”

  “跟我走吧。”

  大白迟疑了片刻,然后就欢快的跳了起来。

  在马的意识中,如果不合群,是会死的。

  但是,现在这个群已经发生了变化,大白认为,自己和林轩才是一群的了。

  而此时,最大的困难来了。

  马王已经到了大白身前。

  紧紧地盯着大白:“律律律!”

  马王是有职责让掉队的马回归群体的。

  这群马的数量小两百,马王却很清楚自己的手下都有谁。

  谁是自己罩着的。

  林轩看着马王,挑衅的意味很强烈。

  大白感受到了林轩的气息和动作,也盯着马王。

  这个时候,林轩说话了:“马的竞争性非常强,强到令人发指。”

  “现在大白跟我混,就不会服从以前的大哥了。”

  马王并没有把这个挑衅当成是人类意义上的挑衅,它很清楚林轩不是狼那种威胁,而是在以马群类似的社会架构在吸引自己的手下改换门庭。

  最终,马王长啸:“律!!!”

  马群也移动了起来,马王转身就走。

  大白仰起头,对自己的新身份新种群很满意。

  【这大白以后怎么办啊?它独自是没办法在艾斯格兰岛上生存的!】

  【林轩搞不好会带走它。】

  【单麦国有时候也会到艾斯格兰岛上带一些马下岛放到动物园去,他们应该不会吝啬的舍不得送给林轩一张动物交易文书吧?】

  林轩骑着大白,靠近陈光孝。

  陈光孝扛着摄像机:“老板,还打猎吗?”

  “打啊!”林轩乐呵:“你枪长,但是我跑得快!”

  “现在你可不好赢了。”

  【哈哈哈,林轩,又短又快。】

  【我擦,这也能开?】

  大白很聪明,一瞬间就听出了两者的竞争,顺带着也激起了斗志。

  林轩骑着大白率先出发了。

  “马儿的竞争性非常的强,之前没有说它们竞争性强到了什么程度,现在可以给大家讲一下。”

  “大家看电视可能经常会听到说什么特殊情报特殊命令,跑死了多少匹快马,才送到。”

  “大家可能并没有意识到,马为什么会跑到死,而不停下。”

  如果是狗的话,一旦累了,趴在地上,主人拖都拖不动。

  但是马就不会,如果主人一直催,马会跑到口鼻喷血,直接暴毙。

  “这就是马的竞争性,为了赢,跑死,跑到吐血,都不会停。”

  以前网上有一个问题。

  说人类是不是地球上耐力最好的动物。

  比的是长跑。

  很多人得出了结论,所有的动物耐力都远不如人类,会被追死。

  唯有马,三天以下人类赢,三天以上马赢。

  但实际上这是一个错误的结论。

  他们没有算到马的竞争性。

  马真的和人类比耐力,头天就会直接跑死。

  正常情况下,马跑十分钟就没力气了。

  不过林轩刚给大白吃了上好的草料,足够大白坚持四十分钟以上。

  而且跑的不算快,所以很轻松。

  大白第一次感受到和人类合作的快感,dna深处的片段不断的涌现。

  越来越契合。

  而且很乐意展现自己的实力。

  林轩拍打着大白的肩背:“慢一点点。”

  “喜欢骑马的朋友记住了,如果感觉速度快,有点怕,不要猛拉缰绳,而是要轻柔的拉缰绳,或者拍打。”

  “猛拉缰绳,会导致马对于拉缰绳的命令的反应降低,久而久之会失去信任,导致马完全不听话。”

  林轩让马降速,大白马上降速。

  小跑着前进。

  后面陈光孝那是压根追不上。

  不过远远地还能看到大白的尾气。

  林轩很快就发现了目标:“河狸!”

  “河狸这种动物,因为产皮毛,所以欧洲本土河狸已经被杀绝种了。”

  “这些河狸其实是原产加麻大的河狸,包括世界上很多皮草生产国的河狸,都是从加麻大引入的。”

  “这种河狸怎么到艾斯格兰岛上的,还是一个秘密。”

  林轩发现河狸,陈光孝也发现了。

  他的狙击步枪说是八百米射程,其实真正的抛射射程是一千两百米。

  以陈光孝的实力,是能做到一千两百米射程的。

  所以陈光孝马上停下,架起枪,寻找猎物。

  打猎有一个规矩,如果枪口和猎物之间有人出没,那就不能开枪。

  因为子弹飞过去的时间,不知道前面的人是否会移动过去。

  所以陈光孝在寻找夹角之外的猎物。

  而林轩已经在马上锁定了猎物。

  不过林轩很小心的安抚大白,抚摸大白的肩背:“小心,声音有点大。”

  大白听懂了,不过很好奇,自己背上的主人,如何发出很大的声音。

  陈光孝看到了猎物,开始用干草校准风向。

  节目组的制作人员也打开了分屏,同时接过主镜头和gopro的画面。

  两人都在瞄准。

  林轩开枪了。

  随后陈光孝开抢。

  一头河狸正在啃树,被林轩一枪命中。

  而陈光孝的子弹出去后,明显集中了一块比较松软的石头,飞溅出了石屑,吓得他的目标跑了。

  陈光孝很无语:“如果再有两秒准备,能中。”

  这个距离已经是狙击手的极限狙击距离了,秒开枪是不可能的。

  而林轩的步枪可是在完美射程范围内,所以一枪命中。

  大白收到过提醒,所以对声音非常敏感的大白略微惊慌后,就平静了下来。

  林轩也继续安抚:“没事没事,过去看看猎物。”

  “马儿对声音非常敏感,很容易受到惊吓,不过提前安抚过,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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