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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轻敌

  

  陈仁宇暗想:这是某个历史典故。已经被很多影视剧化用过了。一点儿不精彩。姜清兰到底想做什么?

  月明星稀,城中的一间破庙里。

  此时已是深秋,仍有近百个乞丐躺在院子里。小乞丐就是其中一员。

  他蜷缩在角落里,无比羡慕地看着在大殿里喝酒吃肉还能烤火的长老们,不由得想起白天看到的一幕,目光变得坚定。

  “别看了,长老们都是武功高手。我们这些没机会得到传承的都是废物,只配跑腿儿和乞讨。我年轻时也很有志向,但混了一辈子还是这样。你也会和我一样,与其不切实际的幻想,不如早点儿认命,也能活得开心点儿。”旁边一个胖乎乎的老乞丐看穿了他的心思,垂头丧气地说。

  小乞丐看看他,又看看在大殿里喝着酒吃着肉说说笑笑的长老们,不自觉地攥紧了拳头。

  数个时辰后,乞丐们都睡熟了,万籁俱寂。

  小乞丐悄悄地爬起来,蹑手蹑脚地往大殿走去。他猫着腰,每一步都很谨慎,经常扫视周围。

  终于进了大殿,他屏着呼吸,跪了下来,缓缓地爬向大长老。在大长老的怀里露出书册的一角,那正是丐帮的功法。

  大长老的眼皮微动,似是要醒过来。

  小乞丐再也忍耐不住,纵身一扑,趁大长老还未醒来,抢了功法书籍拔腿就逃。

  “主人,看来您很有演戏天赋啊。”小婉捂着嘴笑。

  陈仁宇无奈地一叹,“也想是我的。可惜不是。我只拍了几个镜头,都在后面。大概是采用了换脸技术。这些情节并不出彩,我很好奇她到底想干什么。”

  “主人,开倍速吧。一点儿都不好看。”小婉建议。

  陈仁宇点头同意。

  接下来的大部分剧情很简单。无非是主角为了得到各种功法,或偷窃或抢夺,武功一日千里,又到处切磋。

  当然作为他这么个卑鄙的家伙,在切磋的过程中,事先下毒或偷袭暗算,无所不用其极,逐渐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堂。

  旁白:曾经的小乞丐,摇身一变成了闻名天下的龙霸天。他的身世也变了,出自富商之家,从小就爱打抱不平,机缘巧合遇到了一个隐世高手,在高手的训练下练成无人能敌的功法。

  为了掩盖真相,他聘请了数以百计的说书先生。说书先生把他的形象塑造得极为高大。

  他成了传奇,做出了很多常人无法想象的事。世上都传颂着他正义大侠的名声。

  陈仁宇喟叹:“看来我真的是太小瞧她了。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抹黑我。尽管标明是电影,但会引起世人毫无缘由的猜测。这就是苗青衫计谋的一环,是让世人对我丧失信心的第一步。是我太轻敌了。”

  “主人,您不必自责。坏人总能得逞,靠的就是预谋已久。好人向来都是中后期选手。只要您能逆转翻盘,现在的受挫都没什么。”小婉温柔地安慰。

  陈仁宇很快恢复冷静,“继续看。不再快进。我要找出翻盘的漏洞。”

  天高海阔,水面上微波粼粼。一艘大船乘风破浪。

  龙霸天在护卫们的簇拥下,坐在甲板上遥望水天相接处。琴声骤起,如天籁一般,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龙霸天顺着护卫们的目光看去,见到了一个绝世容颜的年轻女子(姜清兰饰演)在拨弄古琴。

  “莫非她就是‘兰仙子’姜清兰?”

  “兰仙子,世上最美最冷艳的女子。能瞅她一眼,此生无憾啊。”

  “真是祖宗显灵啊。能让我和同乘一艘船。所谓百年修得同船渡。”

  “美得你。什么玩意儿?你这狗东西也妄想和兰仙子扯上关系?”

  “世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配得上兰仙子。”

  ……

  护卫们七嘴八舌地说,脸上都露出崇敬的表情。

  陈仁宇看到这儿笑喷了,“还真是自恋,用真名,各种夸。论姿色,充其量是中上等的,和你比都差个十万八千里,不就是会化妆?”

  他说到这儿,双眼突然亮了,“小婉,找到姜清兰的素颜照或者是丑照,散出去。”

  “是,主人。”

  数秒后,小婉噗嗤笑了,“主人,如你所料,从她小时候的素颜照来看,的确只是个普通姿色的。不过,有一点儿您说错了。不是化妆的作用,而是整容。已经散出去了。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散出去后,一定有痴迷于她的和她雇佣的喷子们说这是谣言,还会带各种节奏。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我也是在世人心中种下怀疑的苗。”陈仁宇嘿嘿一笑。

  龙霸天起身走到姜清兰身旁,“久闻兰仙子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同乘一船,是我百世修来的福分。”

  姜清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继续抚弄琴弦。

  龙霸天安静地站在一旁,不敢有丝毫打扰。

  等靠岸后,他多番打听,终于探到姜清兰的住处。

  某晚。

  雷电交加,狂风大作,瓢泼大雨下个不停。在留仙阁楼里,姜清兰坐在窗边抚琴。

  旁白:兰仙子的琴声抚慰着城中百姓的心灵,给他们带来了安宁。

  “小姐,快看,阁楼下站着一个人。”侍女指着下方。

  借助着闪电的光,姜清兰看到了龙霸天。

  龙霸天高举着红艳艳的玫瑰花,脸上露出媚笑。

  哐当一声。姜清兰关上了窗子。

  轰隆隆……不时有蛟龙般的闪电劈下,在龙霸天附近炸响。

  龙霸天任由暴雨的冲刷和闪电在周遭炸裂,仍举着玫瑰花,纹丝不动。

  “小姐,这人对你很有诚意啊。”侍女笑道。

  姜清兰不屑地一笑,“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翌日清晨,侍女打开窗子,不禁惊喜地说:“小姐,他还在这儿呢。”

  姜清兰轻笑,“告诉他,我需要一条狗。是一条会说人话的狗。”

  侍女朝楼下喊:“兰仙子说,她需要一条会说人话的狗。”

  龙霸天听了,当即趴在地上汪汪叫。

  旁白:这一段是陈仁宇先生主动要求添加的。只因为姜小姐随意说了一句“我想要一条会说人话的狗”。据说,陈仁宇先生最近在追求姜小姐。这也算是为了赢得美人欢心而回归原本的自己。

  姜清兰,你挺会玩啊。好,我们就玩下去。

  陈仁宇眸中闪着狠厉的光芒,嘴角露出残忍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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